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社险函﹝2022﹞84号文件规定,服刑期间不得缴费(羁押留置期间抵扣刑期的,羁押留置期间不得缴费;法院判决书未明确的,以判决法院出具的意见为准)。但服刑(不含管制)人员刑期执行起始月的当月和结束月的当月均可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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