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林草局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的通知
根据国家林草局《2021年工作要点》(林办发[2021] 1号)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规字[2013] 164号),现将申报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企业规模。按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类别不同,其总资产规模、生产规模、近?3?年平均营销收入、市场份额等均应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经营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中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60%以上。
2.带动辐射能力。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产加销有机结合,能规模性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吸引和带动农户及林业职工家庭的数量居国内前列。
3.产品竞争力。企业主营产品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产销衔接良好,年产销率在?95%以上;企业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原?则上应是省级以上的名牌产品;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营销网络健全,市场占有率高。
4.企业盈利能力。企业的利润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个百分点以上,企业不亏损、财务指标优良,没有债务纠纷。
5.信用等级。企业应守法和诚信经营,无偷税漏税、无乱砍滥伐,不拖欠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金,不拖欠林地租金或农户红利。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洽?AA?级)。
6.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常运营?3?年以上(含?3?年);企业技术装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及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机制和新模式;生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服务企业应有相应行业的较高资质。
7.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8.林产品专业市场(含林副产品批发市场)产权清晰,基础设施较好,配套设施齐全,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服务工作及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运作比较规范,没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现象。
9.对已经开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的省(区、市),原则上要求应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10.对创新型、外向型企业可适当放宽推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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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林业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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