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市捕捞渔民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9〕86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行“一单四制”制度的通知》(湘农联〔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湘农联〔2019〕110号)要求,现将《浏阳市捕捞渔民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浏农联发〔2019〕11号)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向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3626566。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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