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长沙市、浏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要求,北盛镇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20]50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长沙市、浏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
校学生未参加居民医保、在本镇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本镇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人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三、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
四、缴费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可以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五、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 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长沙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之人人知晓,提高参保率。
(二)压实责任。
一是要畅通缴费渠道;
二是要严格征缴纪律;
三是要严格考核制度。
??????????????????????????????????????????????????????????????????????????北盛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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