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我镇各类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过去一年,广大教师肩负重任、不辱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展现了全体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全镇涌现出一大批道德高尚、素质过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为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集体荣誉感,形成榜样效应,镇党委、政府决定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在教育一线及教学业务部门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展现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宗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坚守教学第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教学质量先进个人
业务水平高,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以中学联考及小学镇联考成绩为依据,按排名先后确定,由中小学按照名额进行推荐。
三、评选名额
全镇评选优秀教师10名(本年度评为浏阳市级表彰的人员不再参评),教学质量先进个人2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逐级推荐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各校要采取基层群众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办法,确定推荐人选,切实把真正优秀、先进的典型推选出来,其中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不重复。
(三)推荐评选的人选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
(四)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反映突出事迹和业绩。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3年9月3日前报送教育发展中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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