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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洞阳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2-04 来源:洞阳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洞发〔202020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大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洞阳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洞阳镇委员会 ?

      洞阳镇人民政府

      2020514

      洞阳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浏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查摆整改全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根据《浏阳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通知》(浏扶组发〔20208)要求和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发现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长沙、浏阳决策部署,以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结合市委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发现的问题,逐级逐部门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排查梳理,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逐个销号、彻底清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任务措施

      重点对照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反馈我市4个方面44个具体问题、市委巡察发现4个方面12个问题以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4个方面14个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详见附件)。

      (一)全面解决“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1.针对“少数干部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有些村党总支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工作中基本任务仍未完成,形式主义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以上率下,扎实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强化镇一级扶贫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专项扶贫有关办线和镇属有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三类关键主体作用。对照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通知》(长扶贫办发〔20206号)和浏阳市《关于落实“三表一单”要求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通知》(浏扶组联发〔20202号),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一周一调度。2020年第二季度期间,帮扶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以上入户走访,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加强脱贫质量“回头看”、专项督查巡查、日常监督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保持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责任单位: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专项扶贫有关办线、镇属有关单位)

      2.针对“有的驻村队员未全脱产驻村、驻村时间不达标”“有的驻村工作队在扶贫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和报账管理中参与度不高、监督不到位、签字了事”“有的驻村帮扶不到位,贫困户户籍人口和建档立卡人口不一致,动态调整不及时”“有的结对帮扶责任不到位,对帮扶对象不熟悉、政策不知晓、解决问题少”“有的后盾单位帮扶力量薄弱”的问题。

      认真抓好《长沙市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和浏阳市《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驻村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浏扶组联发〔20201号)的贯彻落实,保持队伍基本稳定,调优配强帮扶力量,分级组织驻村干部轮训。对驻村工作队要严格人员考勤管理,规范日志台账填写,拓宽帮扶走访范围,健全工作例会制度,精准调整选派人员。要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打造基地品牌效应,全面参与专项工作,及时处置涉贫信访,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对结对帮扶责任人提出“四看四问”的具体要求,通过高质量入户走访核实,确保扶贫政策全覆盖,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督查力度,严肃查处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行为。加强后盾单位帮扶力度,因村施策、主动帮扶,变“输血”为“造血”,提升帮扶成效。(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驻村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二)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仍有短板弱项”问题

      3.针对教育扶贫“少数地方控辍保学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劝返效果不佳”“有的送教上门台账资料不规范”“有的教育补贴发放不到位、学籍异动处理不及时”“有的贫困户未享受到500期的教育帮扶政策”的问题。

      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全面核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健全控辍保学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通过“一单式”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贫困学生在校状态,扎实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实现稳定劝返。规范适龄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送教服务专业化。(责任单位:洞阳中学、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4.针对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知晓度有待提高”“个别贫困户医保报销比例未达标”“个别应保尽保落实不到位”“慢病签约服务不完善”“有新增人口未办理人口增加手续,未享受到相关医疗扶贫政策”的问题。

      按照“全覆盖”要求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四类对象”参保率和参保费补贴到位率?100%,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专户资金管理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通过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利用贫困户大会、户主会、屋场会、村村响、宣传车等,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查抽检,杜绝签而不约、服务质量不高、次数不达标等问题,确保5月底前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洞阳卫生院、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5.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危房等级鉴定不规范,有的新建未住、建新未拆旧,有的未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验收不规范”“执行危改政策、使用危改资金不规范”“危改质量存在隐患,有的危改户未通水、无厕所”的问题。

      认真开展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回头看”,规范危改资金使用、危房鉴定验收程序,排查整改危改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开展特困群体住房漏风漏雨、人畜混居等住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按照房屋鉴定、改造进展、居住功能和效果、资金补助、档案信息五个方面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相关问题在5月底前整改清零。全面完成农村“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统筹解决非贫困户住危房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6.针对安全饮水“存在季节性缺水,个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差、效益发挥不明显,供水水质合格率有待提高”“个别贫困户取水不便”的问题。

      对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打井、建水窖、送水上门等措施解决少数农户季节性缺水、个别贫困户取水不便的问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护,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消毒净化处理,解决少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差、效益发挥不明显、水质安全无保障等问题。(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水管站)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三)全面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问题

      7.针对产业扶贫“有的帮扶协议不规范”“产业帮扶技术服务不到位”“少数项目启动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贫困户受益不明显”“项目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有些村选择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项目收益不佳,甚至亏损”的问题。

      坚持“四跟四走”思路,结合产业扶贫“个十百千”工程,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提高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解决产业基础薄弱、贫困户收益不明显的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扶组办发〔20202号)要求,逐项目加强指导监管,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帮扶资金投入,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按项目分类采取帮扶措施、完善帮扶台账,解决帮扶协议不规范、项目启动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使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与合作社之间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解决项目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严格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防止因技术指导培训不到位造成贫困户产业发展失败,解决产业帮扶技术不到位、脱贫产业培育成效差的问题。(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8.针对就业扶贫“存在就业登记信息不准确”“公益性岗位安排不规范”的问题。

      对照浏阳市《关于开展巩固就业扶贫成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浏人社函〔202013号),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摸底监测,建立任务、稳岗、责任“三张清单”,全力协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解决就业信息登记不准确的问题。深入实施“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指导、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扶组办发〔20202号)要求,加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设置开发力度,镇一级要按照不低于辖区贫困户总户数4%的标准,充分设置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以及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严格规范公益性岗位准入、选聘续聘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坚决纠正公益性岗位“福利化”倾向等不规范行为。(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9.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风险”的问题。

      严格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要求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根据台账对贫困户贷款、产业发展、用途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评级授信机制,设立信息监测小组,明确专人,实施即时提醒预警制度,切实预防逾期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浏阳农商行经开区支行、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0.针对兜底保障“个别低保和兜底对象认定不精准,符合低保条件未享受低保”“残疾证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加强居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规范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和兜底保障对象“一户一档”,解决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兜底对象认定不准确等问题。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解决残疾证办理不及时和“两项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教育资助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残联)、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四)全面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1.针对“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较真碰硬、啃硬骨头,有的解决困难问题不多、成效不够”“基层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质量不高,有的填报表格及档案资料质量差、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平台信息整改进度慢、有的个别贫困户籍内人员漏登”的问题。

      结合“三表一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实现高质量脱贫目标任务,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严肃查处;加强基层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脱贫质量“回头看”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等行动,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善于战斗的扶贫干部队伍。(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2.针对“一些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落实“三表一单”工作机制。一是结合对象家庭当前的现状,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标“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制定并完善好“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就医帮扶、综合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发力,真正做到量身定做,精准施策。二是每一户困难对象均要明确帮扶责任领导和帮扶责任干部,各帮扶责任人要切实履责担当,将脱贫困难、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对象的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个过程一个过程地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3.针对“涉贫信访舆情”的问题。

      按照浏阳市《关于2020年涉贫信访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浏扶组发〔20201号)要求,坚持分类标识管理,深入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合理倾听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发现并处置辖区内的信访事件,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由镇一级领办,重大问题由镇党政联村领导督办,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所有信访问题都能在镇一级及镇一级以下得到有效解决。健全信访舆情处置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处置信访件,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现象;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上访人员要进行严肃教育;对非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严厉打击。(责任单位: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镇政务服务中心、镇扶贫办(驻村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4.针对“扶贫领域仍然存在各类风险隐患”的问题。

      重点围绕扶贫工程质量、已脱贫对象返贫、产业扶贫失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源头管控,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五)全面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

      15.针对“公告公示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对照《关于印发浏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浏扶组办联发〔2018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内容、方式、地点、要求、资料存档等环节,由镇一级统一制作公告公示模板,提升公告公示规范性。根据《关于印发浏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浏财联函〔20204号),将扶贫项目实施前公示及其影像资料作为扶贫资金报账必要附件。切实发挥全镇25名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作用,接受全社会监督。将镇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纳入脱贫质量“回头看”范围,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落实落细。(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6.针对“部分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无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的问题。

      2014年以来我镇的脱贫攻坚项目库全面“回头看”,认真梳理汇总扶贫项目台账,及时规范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时整改问题,加强动态调整,充实项目储备,进一步提升项目安排科学性、精准度。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实现项目入库、执行监控、后续管护的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六)全面解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17.针对“少数非贫困户不满意”的问题。

      加强边缘户帮扶力度,落实帮扶政策,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避免有一定生活困难但没有享受补贴政策的非贫困户心理失衡。坚持大扶贫格局,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发动党员和社会贤达人士,借助网格化管理等信息手段,加强对非贫困户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共享脱贫成果。(责任单位:镇基层党建办、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三、整改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各村党总支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队长、各专项扶贫有关办线和镇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洞阳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张勇同志是具体责任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专项扶贫有关办线、镇属有关单位负责抓好本办线、本单位的整改工作。

      (二)要从严整改。严格对标对表,以反馈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深挖细究,全面查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对照整改任务,及时跟踪问效,各专项扶贫有关办线、镇属有关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加强工作督导。镇纪检办要强化监督执纪,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纳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力推进。

      (三)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两个阶段:4 月中旬至?6 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下半年为持续整改阶段。要坚持将中央和省、长沙市、浏阳市以及洞阳镇本级监督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脱贫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以及暗访督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问题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实效保证脱贫质量成色。

      附件:洞阳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洞阳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针对少数干部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有些村党总支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工作中基本任务仍未完成,形式主义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以上率下,扎实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强化镇一级扶贫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专项扶贫有关办线和镇属有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三类关键主体作用。对照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通知》(长扶贫办发〔20206号)和浏阳市《关于落实“三表一单”要求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通知》(浏扶组联发〔20202号),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一周一调度。2020年第二季度期间,帮扶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以上入户走访,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加强脱贫质量“回头看”、专项督查巡查、日常监督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保持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专项扶贫有关办线、镇属有关单位

      2.针对“有的驻村队员未全脱产驻村、驻村时间不达标”“有的驻村工作队在扶贫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和报账管理中参与度不高、监督不到位、签字了事”“有的驻村帮扶不到位,贫困户户籍人口和建档立卡人口不一致,动态调整不及时”“有的结对帮扶责任不到位,对帮扶对象不熟悉、政策不知晓、解决问题少”“有的后盾单位帮扶力量薄弱”的问题

      认真抓好《长沙市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和浏阳市《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驻村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浏扶组联发〔20201号)的贯彻落实,保持队伍基本稳定,调优配强帮扶力量,分级组织驻村干部轮训。对驻村工作队要严格人员考勤管理,规范日志台账填写,拓宽帮扶走访范围,健全工作例会制度,精准调整选派人员。要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打造基地品牌效应,全面参与专项工作,及时处置涉贫信访,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对结对帮扶责任人提出“四看四问”的具体要求,通过高质量入户走访核实,确保扶贫政策全覆盖,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督查力度,严肃查处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行为。加强后盾单位帮扶力度,因村施策、主动帮扶,变“输血”为“造血”,提升帮扶成效。

      镇扶贫办(驻村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仍有短板弱项

      3.针对教育扶贫少数地方控辍保学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劝返效果不佳”“有的送教上门台账资料不规范”“有的教育补贴发放不到位、学籍异动处理不及时”“有的贫困户未享受到500期的教育帮扶政策的问题

      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全面核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健全控辍保学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通过“一单式”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贫困学生在校状态,扎实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实现稳定劝返。规范适龄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送教服务专业化。

      洞阳中学、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4.针对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知晓度有待提高”“个别贫困户医保报销比例未达标”“个别应保尽保落实不到位”“慢病签约服务不完善”“有新增人口未办理人口增加手续,未享受到相关医疗扶贫政策的问题

      按照“全覆盖”要求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四类对象”参保率和参保费补贴到位率?100%,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专户资金管理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通过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利用贫困户大会、户主会、屋场会、村村响、宣传车等,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查抽检,杜绝签而不约、服务质量不高、次数不达标等问题,确保5月底前整改到位。

      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洞阳卫生院、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5.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危房等级鉴定不规范,有的新建未住、建新未拆旧,有的未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验收不规范”“执行危改政策、使用危改资金不规范”“危改质量存在隐患,有的危改户未通水、无厕所的问题

      认真开展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回头看”,规范危改资金使用、危房鉴定验收程序,排查整改危改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开展特困群体住房漏风漏雨、人畜混居等住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按照房屋鉴定、改造进展、居住功能和效果、资金补助、档案信息五个方面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相关问题在5月底前整改清零。全面完成农村“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统筹解决非贫困户住危房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6.针对安全饮水存在季节性缺水,个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差、效益发挥不明显,供水水质合格率有待提高”“个别贫困户取水不便的问题

      对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打井、建水窖、送水上门等措施解决少数农户季节性缺水、个别贫困户取水不便的问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护,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消毒净化处理,解决少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差、效益发挥不明显、水质安全无保障等问题。

      镇农业农村办(水管站)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

      7.针对产业扶贫有的帮扶协议不规范”“产业帮扶技术服务不到位”“少数项目启动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贫困户受益不明显”“项目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有些村(社区)选择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项目收益不佳,甚至亏损的问题

      坚持“四跟四走”思路,结合产业扶贫“个十百千”工程,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提高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解决产业基础薄弱、贫困户收益不明显的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扶组办发〔20202号)要求,逐项目加强指导监管,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帮扶资金投入,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按项目分类采取帮扶措施、完善帮扶台账,解决帮扶协议不规范、项目启动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使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与合作社之间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解决项目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严格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防止因技术指导培训不到位造成贫困户产业发展失败,解决产业帮扶技术不到位、脱贫产业培育成效差的问题。

      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8.针对就业扶贫存在就业登记信息不准确”“公益性岗位安排不规范的问题

      对照浏阳市《关于开展巩固就业扶贫成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浏人社函〔202013号),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摸底监测,建立任务、稳岗、责任“三张清单”,全力协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解决就业信息登记不准确的问题。深入实施“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指导、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扶组办发〔20202号)要求,加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设置开发力度,镇一级要按照不低于辖区贫困户总户数4%的标准,充分设置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以及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严格规范公益性岗位准入、选聘续聘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坚决纠正公益性岗位“福利化”倾向等不规范行为。

      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

      9.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风险的问题

      严格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要求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根据台账对贫困户贷款、产业发展、用途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评级授信机制,设立信息监测小组,明确专人,实施即时提醒预警制度,切实预防逾期风险。

      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浏阳农商行经开区支行、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0.针对兜底保障个别低保和兜底对象认定不精准,符合低保条件未享受低保”“残疾证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加强居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兜尽兜。规范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和兜底保障对象“一户一档”,解决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兜底对象认定不准确等问题。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解决残疾证办理不及时和“两项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教育资助不到位的问题。

      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残联)、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工作作风不扎实

      11.针对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较真碰硬、啃硬骨头,有的解决困难问题不多、成效不够”“基层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质量不高,有的填报表格及档案资料质量差、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平台信息整改进度慢、有的个别贫困户籍内人员漏登的问题

      结合“三表一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实现高质量脱贫目标任务,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严肃查处;加强基层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脱贫质量“回头看”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等行动,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善于战斗的扶贫干部队伍。

      镇纪检办、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2.针对一些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落实“三表一单”工作机制。一是结合对象家庭当前的现状,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标“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制定并完善好“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就医帮扶、综合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发力,真正做到量身定做,精准施策。二是每一户困难对象均要明确帮扶责任领导和帮扶责任干部,各帮扶责任人要切实履责担当,将脱贫困难、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对象的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个过程一个过程地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工作作风不扎实

      13.针对涉贫信访舆情的问题

      按照浏阳市《关于2020年涉贫信访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浏扶组发〔20201号)要求,坚持分类标识管理,深入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合理倾听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发现并处置辖区内的信访事件,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由镇一级领办,重大问题由镇党政联村领导督办,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所有信访问题都能在镇一级及镇一级以下得到有效解决。健全信访舆情处置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处置信访件,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现象;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上访人员要进行严肃教育;对非法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严厉打击。

      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镇政务服务中心、镇扶贫办(驻村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4.针对扶贫领域仍然存在各类风险隐患的问题

      重点围绕扶贫工程质量、已脱贫对象返贫、产业扶贫失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源头管控,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

      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15.针对公告公示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对照《关于印发浏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浏扶组办联发〔2018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内容、方式、地点、要求、资料存档等环节,由镇一级统一制作公告公示模板,提升公告公示规范性。根据《关于印发浏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浏财联函〔20204号),将扶贫项目实施前公示及其影像资料作为扶贫资金报账必要附件。切实发挥全镇25名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作用,接受全社会监督。将镇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纳入脱贫质量“回头看”范围,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落实落细。

      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16.针对部分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无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的问题

      2014年以来我镇的脱贫攻坚项目库全面“回头看”,认真梳理汇总扶贫项目台账,及时规范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时整改问题,加强动态调整,充实项目储备,进一步提升项目安排科学性、精准度。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实现项目入库、执行监控、后续管护的全过程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

      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序号

      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群众满意度不高

      17.少数非贫困户不满意

      加强边缘户帮扶力度,落实帮扶政策,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避免有一定生活困难但没有享受补贴政策的非贫困户心理失衡。坚持大扶贫格局,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发动党员和社会贤达人士,借助网格化管理等信息手段,加强对非贫困户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共享脱贫成果。

      镇基层党建办、镇农业农村办(扶贫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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