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关于明确2023年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管党治党“四个责任协同”机制,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确定了2023年古港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刘飞舞(党委书记)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履行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联系的梅田湖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负责镇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镇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市委、市纪委。
3.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并支持组织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规、依程序培养干部并做好推荐工作,不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领导和协调全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支持纪委严肃执纪问责。
7. ?锲而不舍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化纠治“四风” ,重点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8. ?积极配合上级巡察,全面落实镇党委抓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9.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易先超(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主管的财税、审计工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三口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抓好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的落实。
2.加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治本抓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负责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检查考核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4.积极参与并协助书记抓好全镇党委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主持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和镇党委,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
5.抓好财税、审计工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依规依纪管好财税、审计系统人员廉洁从政。
6.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黎岳华(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对主管的政协、统战、工商联、党群、综合行政执法、园镇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拆违控违、治超、燃气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两治等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桃园社区、花城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桃园社区、花城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以及联系的桃园社区、花城村村组干部廉洁用权。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何启成(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对主持的人大工作,主管的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科技、知识产权、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统计、发改、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商贸旅游、金融、财政税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国资管理、电力、浩吉铁路建设、椒花水库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沔江村、古城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与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沔江村、古城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以及沔江村、古城村村组干部廉洁用权,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李 ?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对主管的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校园周边环境、校车安全、消防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创建、打非治违、发电诈、禁毒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宝盖寺村、东盈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宝盖寺村、东盈村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及联系的宝盖寺村、东盈村村组干部廉洁用权,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张 ?轲(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对主管的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编制、绩效考核、驻村帮扶、老干、关工委、园区征地拆迁等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金园村、燕港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金园村、燕港村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以及联系的金园村、燕港村村组干部廉洁用权,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汤达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对主管的武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自来水)建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移民、畜牧、河长制、林业、烤烟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华湘村、协助联系的梅田湖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华湘村、协助联系的梅田湖村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以及联系的华湘村、协助联系的梅田湖村村组廉洁用权,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黄明锬(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对主管的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园镇规划、镇村建设、自然资源、土地规划、宅基地审批、交通项目建设、弱电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白鹭村、古港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白鹭村、古港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职工以及联系的白鹭村、古港村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刘婷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对主持的纪委工作,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仙洲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主持的纪委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仙洲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
4.持续抓好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5.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典型案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和政令畅通。
6.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7.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余水平(副镇长)
对主管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联系的范市村、新园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范市村、新园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职工以及联系的白鹭村、古港村村组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王瑜琦(人大副主席)
对主管的党政服务、政务服务、民政、民生实事项目、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慈善、医保养保、卫生健康、爱卫、老龄、文化广电体育、工会联合会、妇联、共青团等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协助联系的三口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督查指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指导督促好联系的三口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镇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镇党委书记。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主管、协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协助联系的三口村村组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违纪违法的,支持纪委调查处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共古港镇委员会
古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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