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官桥镇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官桥镇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我镇基础教育品质。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系列文件规定,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乡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官桥镇教育发展中心辖区各小学按划定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入学,部分农村学校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
2、集镇经商人员和在本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当地经商、办厂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学区范围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满3年。经村、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教育发展中心审核,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特别注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乡镇、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国土、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
(二)初中招生
官桥镇初级中学招收辖区内所有六年级毕业学生以及符合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招生类别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若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由官桥镇教育发展中心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有官桥镇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本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等共同居住,经镇政府、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官桥镇工作,经镇政府、村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房产,经镇政府、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所在学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就业但无房产,经镇政府、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镇政府、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官桥完全小学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其余农村学校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各位家长到学区所在地学校填写报名表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缩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女:(1)身份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4)儿童出生证明;(5)新生寸照一张;(6)房产证。(如果是购房合同请只复印第一页和盖章的一页及购房发票。)
进集镇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房产和户口都不在集镇)上述(1)-(6)项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女就读要求;(7)父母劳动合同(私营业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员工附社保清单,加盖公章);(8)房东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9)居住证明(持续合法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提供2022年9月起至今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应为公安机关签发);(10)原户口所在地村及学校盖章签字。
2、一年级学生到各小学报到处报名,提交资料,领取表格,各学校对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七年级学生于9月3日到官桥中学报名入学。
四、我镇辖区各学校学区划分情况
1、官桥完全小学:集镇村、九龙村、苏故村西冲组、一江村达庄片
2、船湾完全小学:石灰嘴村、一江村会同片、苏故村刘家湾组
3、杉山完全小学:八角亭村
4、苏故完全小学:苏故村、石灰嘴村冬竹组
5、德慎完全小学:涧江河村
按此招生范围,凡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据划定的学区入学就读。如学位允许,部分区域可按照历史沿革选择相应学校就读(如学位不足,按距离学校从近至远排序确定)。
6、官桥中学: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即5所小学毕业并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非5所小学的毕业生须符合入读条件方可到官桥中学就读。
五、招生纪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教育发展中心和招生各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服从协调,确保我镇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明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
(三)规范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各项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严格控制招收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四)严控班额。小学各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各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超大班额必须全部消除。
(五)加大宣传。各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将招生文件、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并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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