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活动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临床医疗用血血源组织。
二、时间地点
我镇定于2023年2月23日8时至16时在蕉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大楼举行无偿献血活动。
三、奖励措施
无偿献血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由镇人民政府按照4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表彰奖励
献血者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感冒、高血压等疾病;献血前一天休息好并禁酒;
2.年龄18—55周岁,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进行登记;
3.男性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少于45公斤;
4.献血当天要吃好早餐。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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