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现将《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以及《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浏教通〔2023〕2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沙市镇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促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我镇基础教育品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沙市镇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志
副组长:罗撼宇姚梅元
成??员:汪晓亮李雪来李战张伟秀
辖区中小学校长
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发展中心,由罗撼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晓亮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学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 学区划分 | 计划招生班数 | 联系方式 |
文光中学 | 沙市小学、中洲小学、中山小学、秧田小学、东塘小学、东门小学、杨林小学 | 6 | 陈老师13874861865 |
秀山中学 | 引秀小学、白水小学、敦睦小学 | 3 | 罗老师13874869016 |
赤马中学 | 赤马小学、墈头小学 | 2 | 刘老师15974136922 |
沙市小学 | 原沙市村(含集镇街道)、新河片、木山片、中南片、四新片、黄花片、陆洲片 | 4 | 凌老师13787238776 |
中洲小学 | 中洲村 | 1 | 朱老师13548559553 |
中山小学 | 秧田村 | 1 | 罗老师13755155013 |
秧田小学 | 秧田村 | 1 | 陈老师13755087870 |
东塘小学 | 团农村、河背村 | 2 | 龙老师13755173516 |
东门小学 | 东门村、莲花片 | 1 | 张老师18569487596 |
杨林小学 | 文光村 | 1 | 陈老师15873113764 |
引秀小学 | 秀山村、梅里片、堡塘片 | 2 | 何老师15974236917 |
白水小学 | 白水村(含凤凰街) | 1 | 李老师13873154959 |
敦睦小学 | 敦睦村 | 1 | 唐老师18774970979 |
赤马小学 | 长春村、赤马村、桃源村 | 2 | 黄老师13974886381 |
墈头小学 | 友助村 | 1 | 肖老师18390966821 |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辖区内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
2.辖区各小学须严格按镇教育发展中心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各学校应结合辖区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招生辖区内,其父母在辖区内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辖区居住,经镇村配合学校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招生辖区内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招生辖区但无房产,经镇村配合学校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或租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辖区内购买原住村民自有住房(村民自建房)并实际居住(未交房的暂不考虑;如名额已满,则按实际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满为止),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校招生辖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就业但无房产,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需提供①租房合同②社区证明③招生辖区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集镇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明和招生辖区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当学位紧张时,无户无房对象按照以下顺序录取:①驻镇单位(含七所八站、卫生院、幼儿园等)工作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明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当学位紧张时,以驻镇单位工作年限排序,驻镇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②租用沙市村村民集镇房屋用于经商一年以上,凭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沙市村委证明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当学位紧张时,以租房经商时间排序,租房经商时间长的优先。
③在沙市集镇各厂矿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子女在沙市集镇幼儿园就读时间排位录取,就读时间长的优先;再按照在沙市集镇各厂矿企业务工年限排位录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
特别说明:
①根据《浏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购二手房和迁户口时限均要求提前半年,即2023年3月1日前。
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不含50%),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另外,所有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当年3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
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乡镇、村委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前提是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实无房产,必须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④新购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自前业主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之日起满6年方能再次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沙市镇集镇学校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其余农村学校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
3.报名流程
(1)咨询类别。确认自己小孩属于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等五类中的哪一类,如不能确定类别,可到学校进行咨询。
(2)交验证件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请自行提前复印好)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等);④儿童出生证明;⑤《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其中②③④项须另交复印件)
在学校招生辖区有户籍无房产者,须另提供现租住房证明(下同):①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②租住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③租住私人房产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协议》和社区(村组)证明(须另交复印件)。④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需提供单位证明。
在学校招生辖区无户籍且无房产者,须另提供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现租住房证明。(须另交复印件)
(3)家长领表填表。领取并工整填写《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信息必须准确、详细、完整。
(4)资料上交。上交《入学申请表》及各项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复核材料。学校对上交的报名材料到公安、国土、住保等部门对所有的户口及房产信息逐一进行核实,请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诚信报名。对伪造资料者学校将不予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新生公示。各学校根据其招生计划、学生报名情况及材料复核情况适时在学校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学校新生名单。
4.特别提示
(1)报名前请到沙市镇卫生院提前办理好学生预防接种的查验证明。
(2)新生接收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依据,为避免拥挤,报名当天请您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按要求录满为止。符合招生条件但未按时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初中招生
报名条件。
(1)辖区各公办小学毕业生,只需凭学籍证明(或学生手册,或素质教育报告册,下同)报名。
(2)具有沙市镇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沙市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户口或房产所在地(或实际租住地)对应的初中,报名时须准备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房证明);④学籍证明。
(3)本镇内因住房搬迁以及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跨片区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房产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对应初中,报名时须准备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房证明);④毕业小学所属初中的同意证明;⑤学籍证明。属工作调动者还须提供单位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辖区公办初中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实际租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报名时须准备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现租住房证明(进城务工者提供)或居住证(外来务工者提供);④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⑤毕业小学所属初中的同意证明(外来务工者不需提供);⑥学籍证明。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辖区内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该接受随班就读。
2.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6〕39号)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8月14日—8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中小学发布。
(二)报名地点
辖区各中小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教育发展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服从协调,确保全镇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明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测试。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规范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各项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校招生分班,必须严格以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各招生学校必须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严格控制招收跨学区就读的学生。
(四)严控班额。秋季开学班额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小学和初中一至三年级班额,除个别学校经批准按50人和55人控制外,其余学校严格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
(五)加大宣传。辖区各中小学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将招生文件、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学区示意图配上详细的文字说明)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并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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