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信息】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市镇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我镇《沙市镇2023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切实做好全镇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秋冬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浏动防办〔202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2023??年浏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动物标识佩戴率、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动物检疫应检尽检;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免疫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鸽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猪实施 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镇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湖南省是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区,全镇禁止对牛羊实施免疫,合力推动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
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监测结果,对猪瘟、鸡新城疫、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等疫病实施强制或全面免疫。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结构
成立沙市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顾问:黄??琦
总指挥:彭礼
副总指挥:邱凯章陈力健罗静
主??任:周亮亮??
副??主??任:柳彦博李行肖培汤向前(常务)
成员:黄增广喻桢罗荣模李哲理罗寨
刘作浪张继平罗传义黄霞玲钟爱华
刘华张学农罗学文李??颂龙建江
各村书记及农业专干
(二)宣传培训
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手册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借助网络手段,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组织动员和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内容为个人防护、疫苗申领与保管、免疫操作规范、副反应处置、免疫档案填写等方面内容。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9月13日至15日)。制定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免疫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10月25日前全面检查,完成补免。整个过程中,站委会进行监督指导,严格要求佩戴动物耳标,规范填写免疫档案。
3.督查阶段(9月底开始)。一是由乡镇内部督查,督查强制免疫进度和“三位一体”落实情况;二是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秋防筹备、部署及实施情况,防疫物资管理情况等进行督查。
4.验收阶段(10月底开始)。由上级部门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估,对秋防工作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免疫抗体评估、村级防疫员责任区核查及免费防疫经费、劳务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要求规模场按照“先打后补”工作要求,切实督导规模养殖场通过自行采购合法疫苗免疫或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及时在“牧运通”APP上录入疫苗采购与免疫等信息。不得再向规模养殖场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9月中下旬开展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免疫效果监测。11月初,省、市将开展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免疫效果专项抽查。
四、主要措施
(一)抓实疫情监测与风险排查
一是疫情监测。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切实加大重点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监测力度,以及对种畜禽场、规模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要场所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科学评估疫情风险。
二是风险排查。要继续执行网格化监管排查制度,对发生动物异常批量死亡和监测阳性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采样送检,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二)抓严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
一是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要做好定点屠宰政策宣传、“私屠滥宰”行为排查等工作。
二是动物无害化处理。要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等不法行为,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暂存冷冻设施设备,并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专人监管。
三是调运监管。不得从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调入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所有外地调入畜禽必须查验有效检疫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要监督养殖场(户)按规定做好落地报备及隔离观察;跨省调入种(仔)猪必须办理“点对点”备案手续,跨省调运牛羊入浏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到指定通道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向市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检疫。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确保人员力量充足,提高检疫率,做到应检尽检。督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真实、准确填写检疫证明信息,完善检疫申报点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应当检疫而不检疫和违规出证、“隔山开证”、只开证不检疫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防疫监管。按照养殖场规模设立不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六是证章标志管理。严格票证管理制度,落实专票专人使用等措施,规范动物标识发放程序和要求。
(三)抓细重大动物疫病重点防控
一是布鲁氏菌病。今年我市监测到多起输入性牛羊布鲁氏菌病阳性情况,布鲁氏菌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相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种(乳)畜场、牛羊场、牛羊交易市场、贩运户的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对突发疫情、监测阳性、异常情况等要及时报告,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隐患。
二是非洲猪瘟。织密非洲猪瘟防控包村包场排查网、养殖场(户)自查网、异常情况监测网、清单管理责任网“四张网”,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加大养殖场、发猪台、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高风险环节排查监测力度,保证频次和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动防办〔2023〕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清洗消毒活动。把住“调运备案关、出栏检疫关、调入监控关、落地监管关”四道关卡,重点打击违规调运生猪、“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贩卖染疫或病死猪、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恶意传播病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前,欧美等地区发生大规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发现家禽批发交易(农贸)市场病原学阳性率偏高,个别养殖场免疫抗体不达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密监测排查,严格市场监管,确保免疫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要及时掌握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以及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防员人员责任区安排
龙建江:东门村、莲塘村、敦睦村
刘??华:中洲村、秧田村、文光村
罗学文:沙市村、河背村、团农村
李??颂:赤马村、桃源村、长春村、友助村
张学农:秀山村、白水村
(二)加强经费物资保障
除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配发部份,仍需要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做好随时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反应,及时应对,依法处置,防止扩散蔓延。对因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防疫注射不尽责,导致重大动物疫病流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免疫档案记录
免疫档案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和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信息。
(四)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对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秋冬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免疫信息录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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