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信息】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市镇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 全面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沙市镇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全面排查,加强资产后续管理监督,管好用好项目资产,根据浏阳市委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浏乡振组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在去年“回头看”的基础上,聚焦扶贫项目资产和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围绕摸底确权、移交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后续管理措施,实现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管护到位、分配规范、处置合规,完善年度镇、村两级资产管理台账,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统一更新信息。
二、排查范围
1. 摸底是否全面。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
2. 权属是否清晰。重点排查资产是否按规定尽可能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权属是否准确。
3.是否按规定移交。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产权主体并登记入账。实地查看资产与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线下台账是否账实相符。
4.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重点排查经营性资产利益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闲置(分半年以上、1—2年、2年以上)、低效、浪费等问题,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5.公益性资产是否正常发挥作用。重点排查公益性资产是否落实相应管护经费,是否存在因管护不力和人为破坏受损问题,受损资产是否及时修复。
6.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重点排查项目资产是否纳入村级监管体系,村级是否开展监管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抵押、处置行为;是否存在私占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三、进步安排
各村要在9月25日前完成此次排查并汇总报送排查情况(见附件1),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0月16日前报送问题整改情况(见附件2、3),同步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更新。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安排。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按照《意见》明确的分工安排,以村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排查。要召开集中排查专题会议,将任务落实到各位村干部。镇乡村振兴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村级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报送附件表格和整改报告。
对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要与镇乡村振兴办加强沟通,价值确认无争议的,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督”管理平台。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实地逐个摸清核准资产情况,坚决杜绝“数据排查”“纸面排查”“电话微信排查”。村级要根据核实核准情况,及时更新年度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台账,完整准确列明各项信息要素。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产权主体对排查整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村级对纳入本村管理的资产排查整改负监管责任。
联系人:张琪,电话:1852825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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