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站办所:
现将《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和镇委员会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
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长沙市、浏阳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成效,着力抓好我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浏阳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扶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是对历年脱贫成效的一次大检查、大验收。全镇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进,全面摸清我镇脱贫情况,排查整改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防范化解返贫、新致贫的风险,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范围
对全镇11个村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和贫困村开展“回头看”,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脱贫质量,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核查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已脱贫户,主要排查影响稳定脱贫的隐患和不足;对未脱贫户,主要排查如期脱贫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对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核查有无新致贫的风险和问题;对贫困村,主要排查是否达到脱贫出列的标准。具体排查内容,按照省扶贫办统一制定的“回头看”指标体系执行。
四、组织方式
组建永和镇“回头看”工作组和排查组,逐村逐户实地排查。
(一)排查方式
1.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在镇域内实行村际交叉排查,驻村工作队员和镇联村干部不得承担本村问题排查工作。市级对我镇派出工作指导组(见附件1),督导推进“回头看”工作。
2.组建永和镇“回头看”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工作组下设11个村排查组及1个镇级业务指导组,每个村根据任务数量设1-3个排查小组(2人一个小组),负责入户调查。镇级指导组负责对排查情况进行指导,定期研究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人员组成
镇级指导组由“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回头看”工作组成员从我镇驻村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镇干部中,选取政治过硬、熟悉政策、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干部组成(见附件1)。排查小组成员由一名市直单位干部和一名驻村工作队员或镇干部组成,排查小组组长由市直单位干部担任。
(三)任务安排
根据市扶贫、卫健、民政、残联部门提供的对象规模(见附件1),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和时间进度,科学编排村排查组人员、合理布置任务,原则上每80—100户安排一个排查小组,每个排查小组每天完成10户左右。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工作筹备 (4月10日前)。在4月7日前,镇扶贫办与驻点帮扶单位对接,选调好工作人员,组建好工作组和村排查组及排查小组,确定好上户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指导组及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于4月10日前,在市指导组的指导下,完成好村排查组及排查小组的集中培训。
(二)入户调查(4月11日—30日)。根据市、镇两级制定的“回头看”方案,科学安排力量,对照省制定指标体系,对所有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村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调查排查,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拉条挂账。上户排查小组要按照调查要求,实事求是完成好上户调查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配合。
(三)问题整改(5月1日—5月31日)。各相关专项工作部门、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整改切实消除已脱贫户稳定脱贫隐患,补齐未脱贫户脱贫短板,凡今年脱贫对象,6月份必须基本具备脱贫条件。同时,要确保贫困村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四)总结上报(6月10日前)。各相关专项工作部门、各村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就“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形成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工作报告,部门由分管领导、村级由第一书记(队长)、村党(总)支部书记签字把关,与相关表格一并在6月5日前上报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全镇“回头看”整改工作报告,在6月10日前报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和镇脱贫质量“回头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傅庭信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祝易滔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任和11个村第一书记(队长)、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统筹推进“回头看”工作。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要亲自调度,积极配合,安排村组干部配合做好上户调查工作。各联村领导要联系指导所联系村“回头看”,对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严格工作要求。这次“回头看”是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次大规模排查行动。要保证工作质量,真正做到摸排对象全覆盖,对外出务工人员,也要采取电话调查等有效方式全部排查到位,把工作做到位,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总)支部书记对本辖区排查工作推进负全责,要确保“回头看”工作质量和效果,村排查组组长由联村领导担任,对排查质量和效果负责,每个排查小组要对被调查户排查情况负责。镇业务指导组要定期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排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排查出现的“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户需全面到户核实,并指导村级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各村、驻村工作队和各相关部门要对问题整改负责,5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到位。
(三)提供必要保障。“回头看”期间,要统筹做好工作组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所需交通工具,确保工作期间吃、住、行安全方便。
(四)严格工作纪律。建立排查工作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镇纪检监察室要全程参与,建立好排查工作台账,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以及消极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风清气正开展“回头看”工作。
附件:1.永和镇脱贫质量“回头看”人员安排及排查任务分配表
2.乡镇(街道)“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
3.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4.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5.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附件1
永和镇脱贫质量“回头看”人员安排及排查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指导组 | 指导组组长 | 指导组副组长 | 指导组组员 | 镇工作组 | 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 | 边缘户户数 | 档外低保户预计户数 | 档外分散供养特困户预计户数 | 档外重残户预计户数(剔除低保、及分散供养重复人员) | 档外重病户户数 | 预计上户总户数 | 完成 | ||||||
镇工作 组长 | 村排查组 | 村排查小组 | ||||||||||||||||||
村排查组名称 | 村排查组组长 | 排查小组名称 | 排查小组组长 | 排查小组组员 | ||||||||||||||||
1 | 永和镇 | 第二组 | 周方旺 | 李 艳 | 刘雪娥 | 傅庭信 | 金盆村 | 傅江涛 | 金盆 | 罗小阳 | 李昌健 | 62 | 0 | 14 | 5 | 13 | 94 | 4月30日 | ||
2 | 佳成村 | 陈 香 | 佳成 | 郭英素 | 黄冬启 | 59 | 0 | 17 | 7 | 11 | 94 | |||||||||
3 | 井泉村 | 汤达愉 | 井泉 | 张 贤 | 李芳勇 | 48 | 2 | 17 | 2 | 18 | 87 | |||||||||
4 | 菊香村 | 黎 浩 | 菊香 | 邓 征 | 何 宏 | 41 | 1 | 40 | 3 | 22 | 107 | |||||||||
5 | 七宝山村 | 杨 斌 | 七宝山 | 李 峰 | 罗再贤 | 33 | 1 | 12 | 7 | 10 | 63 | |||||||||
6 | 升平村 | 陈力健 | 升平 | 夏 俊 | 袁志平陈冰航 | 52 | 2 | 21 | 17 | 18 | 110 | |||||||||
7 | 狮子山村 | 汤志伟 | 狮子山 | 王峰林 | 姜洪波 | 33 | 3 | 14 | 9 | 9 | 68 | |||||||||
8 | 石佳村 | 肖志丹 | 石佳 | 张 良 | 周芳明 | 73 | 0 | 22 | 9 | 10 | 114 | |||||||||
9 | 永和镇 | 第二组 | 周方旺 | 李 艳 | 刘雪娥 | 傅庭信 | 铁山村 | 杨志前 | 铁山 | 彭文澜 | 谢 侃 | 31 | 0 | 25 | 6 | 31 | 93 | 4月30日 | ||
10 | 永福村 | 黄 镇 | 永福一组 | 张文强 | 陈宜兴 | 105 | 0 | 39 | 19 | 69 | 232 | |||||||||
11 | 永福二组 | 张胜清 | 胡宜果 | |||||||||||||||||
12 | 永福三组 | 陈和毅 | 欧阳淦 | |||||||||||||||||
13 | 增加 台村 | 刘孝伟 | 增加台 | 傅敏文 | 杨勇平 | 60 | 2 | 10 | 0 | 4 | 79 | |||||||||
14 | 综合一组 | 李 灿 | 蒋剑宏 | 金盆13户、佳成11户、井泉7户、石佳10户档外重残人员;石佳22户低保户 | ||||||||||||||||
15 | 综合二组 | 古 鹏 | 周 波 | 菊香22户、升平18户、铁山13户档外重残人员;升平12户分散供养户 | ||||||||||||||||
16 | 合计 | 597 | 11 | 231 | 84 | 215 | 1141 |
附件2
乡镇(街道)“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
指标 | 类别 | 单位 | “回头看”发现问题解决情况 | |||||||||||||||||||||||
合计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边缘户 | 边缘户以外未建档立卡户 | |||||||||||||||||||||||
未脱贫 | 已脱贫 | 小计 | 低保户 | 分散供养五保户 | 重残重病户 |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
人均 纯收入 | 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收入低于4000元 | 户 | ||||||||||||||||||||||||
义务教育保障 | 有失学辍学学生 | 人 | ||||||||||||||||||||||||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 人 | |||||||||||||||||||||||||
基本医疗保障 | 未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人 | ||||||||||||||||||||||||
未落实县域内“一站式”结算人数 | 人 | |||||||||||||||||||||||||
未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人数 | 人 | |||||||||||||||||||||||||
住房安全保障 | 住危房户数 | 户 | ||||||||||||||||||||||||
住房未鉴定户数 | 户 | |||||||||||||||||||||||||
危房改造未完成户数 | 户 | |||||||||||||||||||||||||
D级危房建新未拆旧户数 | 户 | |||||||||||||||||||||||||
危房改造未验收户数 | 户 | |||||||||||||||||||||||||
危房改造未达到验收入住标准(无厕所、无厨房、未通水、未通电)户数 | 户 |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到位户数 | 户 | |||||||||||||||||||||||||
住房安全保障 | 住房安全但存在隐患 | 户 | ||||||||||||||||||||||||
其中:漏风漏雨 | 户 | |||||||||||||||||||||||||
人畜共住 | 户 | |||||||||||||||||||||||||
投亲靠友 | 户 | |||||||||||||||||||||||||
其他 | 户 | |||||||||||||||||||||||||
易地搬迁未入住户数 | 户 | |||||||||||||||||||||||||
易地搬迁未拆旧户数 | 户 | |||||||||||||||||||||||||
易地搬迁未享受产业、就业扶持户数 | 户 | |||||||||||||||||||||||||
饮水安全保障 | 安全饮水不达标人数 | 人 | ||||||||||||||||||||||||
就业扶贫 | 今年新增就业贫困人口数 |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产业扶贫 | 今年新增产业到户个数 | 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情况 | ||||||||||||||||||||||||||
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填报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县(市、区): 乡镇: 村:
序号 | 指 标 | 计量单位 | 核实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
1 | 退出年份(按四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 年 | |
2 | 总户数 | 户 | |
3 | 总人数 | 人 | |
4 | 当前建档立卡户数 | 户 | |
5 | 当前建档立卡人数 | 人 | |
6 |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7 |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8 | 当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 户 | |
9 | 当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人 | |
10 | 当前特困供养(五保)人数 | 人 | |
11 | 当前持有残疾人证的人数 | 人 | |
12 | 当前孤儿人数 | 人 | |
13 | 当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 人 | |
二、基本公共服务 | |||
14 | 是否有卫生室 ①是②否 | —— | |
15 | 是否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①是(包括派驻和巡诊)②否 | —— | |
16 | 是否供水入户(供水管道到住房周边视同入户)①全部②部分③否 | —— | |
17 | 是否集中供水 ①全部②部分③否 | — | |
18 | 本村自然村个数(自然村指村民小组,下同) | 个 | |
18-l | 其中: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18-2 | 通动力电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18-3 | 通信信号覆盖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18-4 | 通宽带互联网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18-5 | 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19 | 本村所在乡镇拥有寄宿制学校个数 | 个 | |
三、经济及扶贫参与 | |||
20 | 本村集体经济2019年净收入 | 万元 | |
21 | 本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 | 个 | |
22 | 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建档立卡户数 | 户 | |
23 | 本村扶贫车间个数【填0跳至25】 | 个 | |
24 | 本村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数 | 人 | |
24-l | 其中:参加扶贫车间的建档立卡人数 | 人 | |
25 | 本村参加公益岗位人数 | 人 | |
26 | 本村是否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①是②否 | — | |
四、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情况 | |||
27-l | ①种植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7-2 | ②养殖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7-3 | ③农产品加工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7-4 | ④特色手工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7-5 | ⑤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7-6 | ⑥其他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28 | 2016年以来资产收益扶贫受益户数 | 户 | |
29 | 参加农业保险户数 | 户 | |
五、2016年以来享受以下帮扶措施的户数 | |||
30-l | ①厕所改造 | 户 | |
30-2 | 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 户 | |
30-3 | ③入户路建设 | 户 | |
30-4 | ④危房改造【填0跳至30-5】 | 户 | |
30-4-1 | 其中:维修加固户数 | 户 | |
30-4-2 | 拆除重建户数 | 户 | |
30-5 | ⑤易地扶贫搬迁【填0跳至31】 | 户 | |
30-5-1 | 其中:集中安置户数 | 户 | |
30-5-2 | 分散安置户数 | 户 | |
30-5-3 | 其屮:就近安置在中心村户数 | 户 | |
30-5-4 | 安置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户数 | 户 | |
六、驻村帮扶 | |||
31 | 本村是否有驻村扶贫工作队①是②否【填②结束问卷调查】 | — | |
32 | 2013年以来累计派驻该村的扶贫工作队批次 | 次 | |
33 | 2013年以来累计派驻该村的扶贫工作队人数 | 人 | |
34 | 当前扶贫工作队总人数 | 人 | |
35 | 现任扶贫工作队长来自①中央②省级③市级④县级⑤乡镇⑥其他 | —— | |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脱贫年度:
1.本户2020年度总收入 元,人均纯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1—1.工资性收入 元;生产经营性收入 元;
1—2.财产性收入 元(资产收益扶贫分红、其他财产性收入);
1—3.转移性收入 元(计划生育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其他转移性收入);
1—4.生产经营性支出 元。
2.平常是否吃的饱(米、面、粮油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①是,②否。
3.一年四季是否都有应季的衣物 ①是,②否。
4.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5”)
4—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5”)
4—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如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原因是
〔①处于特殊状态(服刑、参军、失联、死亡、大专及本科以上在校生、外省参保等);②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口、新生儿等正在办理参保手续;③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④其他〕。
6.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6—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选填)。
7.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户 ①是, 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是否搬迁入住 ①是;②否。如参与了搬迁,是否享受了后续帮扶政策 ①是;②否,是否拆除旧房屋 ①是,②否;是否复垦 ①是,②否。
8.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 (①C级危房维修加固;②D级危房拆除重建;③否)。(如填“③”直接跳转至“9”;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2”)
8—1.D级危房建新是否拆旧 ①是,②否。
8—2.危房改造是否完成验收 ①是,②否;
8—3.是否达到验收入住标准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5”)
8—4.如未达到入住标准,原因为 (①无厨房;②无厕所;③未通水;④未通电;⑤其他)
8—5.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到位 ①是,②否。
9.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10”)
9—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10.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在校生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1”)(备注:如“4”题填写有在校生,此处为否,不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0—1.享受过哪些“两免一补”外的教育扶贫政策 (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⑤国家助学金;⑥困难幼儿补助;⑦雨露计划;⑧特困生补助)。
11.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健康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备注:此处选择为“②否”,应警告提示,但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1—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健康扶贫政策 (①参保缴费补贴;②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③大病报销起付线降低50%;④先诊疗后付费;⑤一站式结算服务; ⑥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⑦参加特惠保)。
1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就业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2”)
12—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就业扶贫政策 (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②就读技工学校;③获得就业信息服务;④在公益岗位工作过;⑤在扶贫车间工作过;⑥交通补贴)。
12—2.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3”)
12—3.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13.是否残疾人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
13—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享受过哪些残疾人帮扶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⑦残疾人子女补助)。
14.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2”)
14—1.目前是否还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
14—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特困供养(五保) ①是,②否。
14—3.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5”)
14—4.目前是否领取养老金 ①是,②否。
15.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借过扶贫小额信贷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6”)
15—1.贷款了 元,享受了贴息 元。
16.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生态扶贫〔包括退耕还林(草)、护林(草)员、生态合作社等〕 ①是,②否。
17.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资产收益扶贫 ①是,②否。
18.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d ①是,②否。
19.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过产业扶贫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20”)
19—1.建档立卡以来,参加的产业扶贫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20.建档立卡以来,总体生产生活状况变化 (①明显改善;②有所改善;③没有改善;④变差)。
被访者签名: (其他方式接受调查由复核人员代签,并进行备注说明)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户属性: (①边缘户 ②低保户 ③分散供养五保户 ④重残户 ⑤重病户)
1.本户2020年度家庭总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其中:特困供养金 元,其他收入 元。
2.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
2—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3”)
2—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3.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
3—1.是否有慢性病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3”)
3—2.如有慢性病,2019年看病吃药自己花费 元。
3—3.2019年是否住院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4”)
3—4.如有住院,共花费 元,2019年住院治疗自己花费 元。
4.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4—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
5.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6.是否有产业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7”)
6—1.具体参加的产业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6—2.产业项目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①是,②否。
7.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8.是否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结束问卷)
8—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
8—2.享受过哪些残疾人保障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⑥残疾人子女补助)。
被访者签名: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2020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