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浏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际,现就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考试科目成绩调整为分数形式呈现。调整后,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理综(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40分)分值均为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二)加大体育艺术与实践能力综合考查力度
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继续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语文口语交际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纳入考查科目,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实践能力的考查力度,逐步推进美育考查结果纳入录取分值,逐步提高体育录取分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调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
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按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高中学校招生时,浏阳市第一中学、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提前批招录的文化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多允许有两个B等,不允许有C、D等;长郡·浏阳实验学校、浏阳市第三中学提前批招录的文化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多允许有一个C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考生,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四)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我市在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时,将对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计内招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体育特长生单独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五)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状况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
(2)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同时,再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成绩。
(5)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六)调整完善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方式
未参加浏阳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一律不能参与浏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继续实行划块招生、指标到校、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单科前千分之一的学生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
(七)规范中考命题减轻课业负担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内容,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适当降低考试难度,严禁超标超纲,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考试命题内容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进程
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生物、地理、体育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浏阳市第一中学、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提前批文化生录取时,提前科等级须为B等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计内)文化生录取时,提前科等级须为C等或以上。再按照A、B、C、D、E等级赋分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与录取。
2022年届初中毕业生按调整方案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推进。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是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和长沙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市教育局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确保改革推进平稳有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监督管理,科学实施。加强对考试评价、宣传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日程、 招生监督电话、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市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招生学校、毕业学校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生入校教育和家长教育课程,向学生和家长准确解读考试与招生政策,赢得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访谈座谈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公开改革方案,发布改革信息,回应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起施行,凡之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音频解读】《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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