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刚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金刚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金刚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六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2〕176号)《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浏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发〔2021〕16号)《浏阳市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浏燃安专委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两坚决两确保”,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镇燃气重大风险隐患和一般隐患有效整改到位、确保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燃气领域“零事故、零死亡”。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摸清底数,细化措施,深入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坚决加强执法处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强化层级监督,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紧盯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以提升本质安全为核心,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燃气安全稳定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
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认真部署、有效落实,按“企业源头标准化、输配过程网格化、用户安全公开化、公众监督常态化、严格执法规范化、应急救援专业化”要求,深入落实“六化”工作理念,加快统筹“六化”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健全“六化”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六化”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条块结合、区域联动,提升“六化”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全镇燃气管理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重点工作管理:
1.全面落实燃气安全明白卡。对涉及公众安全餐饮等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安检服务,进一步完善用户信息和安全隐患台账。
2.加快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小黄车”配送工具。??液化气经营企业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配送工具加强管理。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燃气安全举报方式,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兑现奖惩,引导群众实行常态监督,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燃气经营企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5.开展常见隐患专项整治。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围绕典型常见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整改,到2023年底,一般常见隐患消除比例要在90%以上,重大隐患立行立改。
(二)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燃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餐饮等工商用户未安装浓度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未设置“三员制度”和“明白卡”、浓度报警器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规范辖区内燃气站场和网点设置,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站点;对辖区内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气、违规倒灌、危及燃气管网设施安全的野蛮施工等行为进行安全排查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排查整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三)压紧压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燃气安全日常监管。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对使用燃气的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用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燃气安全日常监管。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各村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业务培训,按照绩效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各村、各燃气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4.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入户安检、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领域“打非治违”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供气企业入户检查不到位和因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坚决严格倒追供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气、违规倒灌等行为坚决进行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实际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积极推动,特别是在推进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要专题研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上肩,工作到位。
(二)浓厚宣传氛围。职能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及安全用气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多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群、“邻里服务日”发送警示教育视频、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把话筒交给群众、企业安全培训等模式,组织燃气安全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知识、支持燃气安全宣传、参与燃气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督导考核。一是要夯实燃气网格管理体系作用,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村作用,将燃气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到实处(具体见附件1),各网格干部要严格对照《燃气用户安全督查表(瓶装燃气用户)》要求开展隐患摸排,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畅通群众举报(电话:83890002、15974236616)、公众互动渠道,形成燃气安全管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内部考核问责,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纪检办、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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