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财政局??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成本”的工作部署,切实降低我市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行政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要求,现公布《浏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浏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浏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项目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执行中收费项目如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内容,并通过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3601029,83611814。
附件:
1.浏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浏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浏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浏阳市财政局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浏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截至2020年8月)
现将调整后的《浏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级次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一 | 公安 | 1 | 1、证照费 | 中央 | 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湘财综〔2010〕15号 | |
(1)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 |||||
①居民户口簿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临时身份证、遗失损毁补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财税〔2018〕37号 | |||||
(3)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4)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2017〕606号 | |||||
二 | 自然资源 | 2 | 1、土地复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3 | 2、土地闲置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4 | 3、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5 | 4、耕地开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湘财综〔2015〕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三 | 人防 | 6 |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中央 |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湘财综〔2015〕5号,计价格〔2000〕474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
四 | 教育 | 7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中央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长发改价费〔2018〕207号 | |
8 |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中央 |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 |||
9 |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中央 |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 | |||
五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10 | 1、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 | 省级 | 湘财综〔2015〕38号,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 |
六 | 水利 | 11 | 1、水资源费 | 中央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价费字〔1992〕181号,湘发改价费〔2018〕683号 | |
12 | 2、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 | |||
七 | 住房城乡建设 | 13 | 1、污水处理费 | 中央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长发改价商〔2016〕918号 | |
14 | 2、城镇垃圾处理费 | 中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改价格〔2007〕1729号,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长价房〔2012〕15号 | |||
15 | 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中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 |||
八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 16 | 1、道路占用费 | 中央 | 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 非基建占用费 |
九 | 卫生健康 | 17 | 1、社会抚养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 |
18 | 2、预防接种服务费 | 中央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 | |||
19 | 3、疫苗储存运输费 | 省级 | 国务院令第668号,湘财综〔2016〕48号,湘发改价费〔2017〕839号,财税〔2020〕17号 | |||
十 | 各有关部门 | 20 | 1、考试考务费 | 中央 | 《湖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收费标准见各执收部门系统文件 |
备注:本清单不含省、长沙市部门和单位在我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附件2
浏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截至2020年8月)
现将调整后的《浏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执收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次级 | 收费依据 |
一 | 浏阳市自然 资源局 | 1 | 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2 | 土地闲置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3 | 土地复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湘财综〔2008〕68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4 | 耕地开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湘财综〔2015〕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二 | 浏阳市水利局 | 5 | 水资源费 | 中央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价费字〔1992〕181号,湘发改价费〔2018〕683号,湘财综〔2018〕40号 |
6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 | ||
三 | 浏阳市人民 防空办公室 | 7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中央 |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湘财综〔2015〕5号,计价格〔2000〕474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四 |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 | 污水处理费 | 中央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 |
9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中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 ||
五 |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0 | 道路占用费 | 中央 | 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
注:本清单不含省、长沙市部门和单位在我市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附件3
浏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
序号 | 执收单位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征收依据 | 备注 |
1 | 浏阳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城市基施 配套费 | 详见文件 |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湘财综函〔2018〕1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
2 | 浏阳市林业局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详见文件 |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 | |
3 |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教育费附加 | 详见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46号,湘财税〔2019〕10号 | |
4 |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地方教育附加 | 详见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省政府令218号,湘财综〔2011〕5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46号,湘财税〔2019〕10号 | |
5 |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残疾人业 保障金 | 详见文件 |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湘财综〔2016〕46号,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98号,湘财税〔2020〕7号 | |
6 |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水利建设基金 | 详见文件 |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财税函〔2016〕291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7〕18号,湘政发〔2011〕27号,湘财综〔2011〕45号 |
注:本清单不含省、长沙市部门和单位在我市征收的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