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医罚[2023]025号
被处罚人:梁汉、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湖南省浏阳市蕉溪镇**村**片**组**号;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湖南省浏阳市洞阳镇腾达路48号的浏阳洞阳鲁力诊所内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3年5月31日现场笔录1份;2、浏阳市洞阳镇鲁力诊所《营业执照》(副本)和浏阳洞阳鲁力诊所《诊所备案证》复印件各1份;3、微信截图照片打印件1份;4、陈**等患者处方笺复印件12份;5、2023年5月31日对鲁*、戴**、李**,2023年6月6日对梁汉的询问笔录各1份;6、鲁*、戴**、李**、梁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为证。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和参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浏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地址:浏阳市******)。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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