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水罚〔2023〕026号
被处罚人:湖南现代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CJAADQ3P;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沙市镇赤马湖大道;法定代表人:曾祥、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截至2023年6月14日位于浏阳市沙市镇赤马湖大道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供水活动、2023年6月14日供应的二次供水游离氯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3年7月14日卫生检测报告交接单1份;2、2023年6月14日现场笔录1份;3、邹**询问笔录2份;4、邹**身份证复印件1份;5、曾**份证复印件1份;6、湖南现代技工学校有限公司《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7、湖南现代技工学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8、产品样品采样记录1份;9、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报告原件1份;10、检验结果告知书1份;11、授权委托书1份;12、现场执法检查照片2张;13、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复印件1份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和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一节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予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浏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地址:浏阳市******)。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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