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消罚〔2023〕003号
被处罚人:浏阳市卫康餐具消毒服务部;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长青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329480396D,执行事务合伙人:唐建辉,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社区**大组**路**号*栋*单元*号;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2023年6月6日位于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长青村浏阳市卫康餐具消毒服务部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逐批检验的行为,且因同样的违法事实于2020年、2021年受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1、2023年6月28日现场笔录1份;2、胡家成询问笔录1份;3、唐建辉和胡家成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浏阳市卫康餐具消毒服务部《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交办函及现场笔录复印件各1份;6、委托授权书1份;长浏卫消罚字【2020】002号、长浏卫消罚【202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各1份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参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浏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地址:浏阳市******)。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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