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浏卫医罚〔2023〕031号
被处罚人:浏阳市永和镇佳成村张良卫生室;地址:浏阳市永和镇佳和村金桥片李庆洪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72508843018112D6001;主要负责人:张良、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卫生室存在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张良开具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3年7月12日现场笔录1份;2、浏阳市永和镇佳成村张良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3、现场拍摄照片3张;4、李**等4名患者的处方笺照片打印件4份;5、浏阳市永和镇佳成村张良卫生室药品销售清单复印件2份;6、张良《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7、2023年7月18日张良询问笔录1份;8、张良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
你卫生室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和参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卫生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予以:1、警告、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浏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地址:浏阳市******)。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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