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浏)文综罚字〔2023〕F-000014号
当??事??人: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一案。
(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
2023年05月29日10时01分至2023年05月29日11时38分,浏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位于******************的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全程在场。现场发现有ROLAND700印刷机在印刷奇锦烟花“奇妙魔法棒”共计******份,LITHKONEG40印刷机正在印刷***烟花“桔猫咪”“小蓝象”共计*****份,现场还抽样了****烟花集团,*******出口花炮厂“霓虹”“财喜满堂”和***烟花“仙女棒”的花炮包装装潢印刷品,现场存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且在车间发现印有大量花炮包装装潢印刷品,执法人员经查看现场情况和询问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当事人为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但现场不能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1. 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
2. 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以留取证据。
3. 对现场抽查的花炮包装装潢印刷品进行了抽样取证,出具《抽样取证凭证》和《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各壹份。
4. 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壹份,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06月08日17时前来我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5. 现场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6月2日,浏阳市新闻出版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6月5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一案。并指定由浏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负责承办。
6月8日,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到我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6月26日,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提交《关于请求对我生产工具设备不予没收的申请报告》。
6月27日,本案调查终结。
7月10日,局里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对本案进行讨论。
经调查查明: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是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是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和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证实了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事实。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证实了当事人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浏阳市新闻出版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壹份,证实了当事人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事实。
3、编号(湘浏)文综检(勘)字﹝2023﹞0529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现场拍摄的照片9张;编号(湘浏)文综抽字﹝2023﹞0529号《抽样取证凭证》壹份;编号20230529号《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壹份;编号(湘浏)文综调通字﹝2023﹞0529号《调查询问通知书》壹份;浏阳市*******有限公司商标印制授权书;浏阳市***烟花贸易有限公司印刷委托书;浏阳****出口花炮厂印刷委托书;浏阳市*********有限公司印刷委托授权书;浏阳市********有限公司工序外发加工单;****彩印发******委外加工;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纸箱下单;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证实了当事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事实和执法人员依法固定、获取的证据。
以上证据,我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出示,并进行了质证,当事人均予认可。经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经调查核实,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应予以采信。
(处罚理由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们认为:
一、违法主体认定: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为****,所以本案的违法主体为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二、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在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有综上证据予以证实,且当事人均已签字确认。
三、法律适用:当事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规定,本案适用《印刷业管理条例》。
四、经营规模、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的认定: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本批印刷品一共****张,其中******烟花集团和浏阳市****出口花炮厂“霓虹”“财喜满堂”印刷*******份,每个印刷费用***元,经营额为****元,由于开机费是**元,不足*******元按照****元算,因此经营额为*****元,获利是经营额10%,为****元;****烟花“仙女棒”******份,一张纸可以印刷**个产品,印刷品数量为********张,每个印刷费用****元,经营额为***元;****烟花“奇妙魔法棒”*****份,一张纸可以印刷*个产品,印刷品数量为********张,每张印刷费用****元,经营额为***元;“奇妙魔法棒”皮招******份,一张纸可以印刷**个产品,印刷品数量为******张,每张印刷费用****元,经营额为***元;***烟花“桔猫咪”“小蓝象”*****份,一张纸可以印刷*个产品,印刷品数量为********张,皮招******份,一张纸可以印刷*个产品,印刷品数量为*******张,每张印刷费用****元,经营额为********元。***烟花“仙女棒”、奇锦烟花“奇妙魔法棒”、美美烟花“桔猫咪”“小蓝象”用的油墨为特殊油墨荧光墨,该油墨由委托厂家提供,因此利润相对来说会高一点,以上三种产品总的经营额为******元,是经营额50%的利润,获利*******元。总的违法经营额是******元,违法所得是*******元。
五、浏阳市拓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使用的ROLAND700印刷机和LITHKONEG40印刷机并非专门用于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同时还从事包装的UV等,因此ROLAND700印刷机和LITHKONEG40印刷机不属于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执法人员工作,认错态度诚恳。当事人的违法情形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码:196,违法行为: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裁量阶次:从轻处罚,适用情形: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处罚标准: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年7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文书编号为(浏)文综罚告字〔2023〕F-000014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截至2023年7月21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决定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印刷品伍万壹佰零伍张(*****张);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玖拾柒元壹角伍分整(*******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浏阳市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收款单位:浏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820102000000003050001,开户行:浏阳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浏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7月25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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