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政策解读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日常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建立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责任机制。
第三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第十一条 ?主要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等。主要政策包括:节能和节水产品采购、“两型”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包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等。
第十二条 ?落实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责任机制, 在预算编制、绩效管理、需求制定、方式选择、项目评审、合同订立、合同执行等环节,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工作。
第四章 ?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第十三条 ?各采购站办所在编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应结合工作需要,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报送该年度的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核汇总并经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采购预算(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
第八章 ?合同管理与履约验收
第九章 ?资金结算
第三十三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站办所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申请资金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 集中采购项目:1、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2、评审报告(记录);3、采购合同;4、发票;5、项目验收报告;6、其他有关资料。
(二) 分散采购项目:申请国库集中支付的,需提交:1、 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2、长沙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采购计划审批表;3、中标通知书;4、采购合同;5、发票;6、项目验收报告;7、其他有关资料等。
第十章 ?绩效管理与信息支撑
第十一章 ?采购营商环境管理
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最新通知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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