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兼管政协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及重点工作;主管统战、工会、政协联络工作,分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贸、金融、优化营商环境、非公经济、统计、科技、节能、食药质监、“两型”社会、信用村建设、打击非法集资、产业管理、上级对镇绩效考核;分管经济发展办;联系市场监督所、农商行、邮政银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城镇开发、住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城管、拆违控违、治超、“路长制”、交通建设与安全、行政处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普泰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宣传、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团委、项目建设和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分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自然资源所、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联系新街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编制、离退休、老干、关工委、干部考核、财经审批、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分管党建办、财政所;联系书院新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作风建设、纪检信访问题调查、案件查办、工作督查、对村考核;分管纪检办;联系普花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分管武装工作、退役军人服务、民政、殡改、残联、合作医疗、劳动保障、12345市民热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老龄老协、慈善、基层政权、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教育发展中心、卫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司法、消防、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校车安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反邪教、人民调解、治安联防、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综合行政执法、城管、拆违控违、治超、“路长制”、交通建设与安全、行政处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
副镇长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烤烟、森林防火、“河长制”、“林长制”、乡村振兴、水库移民、供销社、畜牧及养殖污染治理、农机农技、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科教、动物防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分管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联系普官村。
人大副主席
分管党政服务、深化改革、保密、档案、后勤、接待、文明创建、文化旅游、文秘、会务;分管党政办;联系新府村。